發佈於 2021-06-23
台灣公共事務個案聯盟近期與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簽署創用CC(Creative Commons)協議,個案聯盟平台使用者將可透過CC-BY-NC授權模式使用與改寫研考會相關研究報告。
創用CC授權模式為資訊流通與資源分享的利器,其理念與實務已獲多方接受與採用,讓聯盟的個案資訊更方便提供公眾使用。
依據現行的著作權法,著作的使用權利,全然保留於著作權人手中;即所謂的「所有權利保留」(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合理使用」之外的利用,使用者都要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才可進行。這對於志在流通其創作,歡迎別人複製、散布、甚或改作其作品的創作者,反而造成困擾。而 Creative Commons 所提供的公眾授權條款,台灣稱為「創用CC授權條款」,取其授權方式便於著作的「創」作與使「用」之意。
欲瞭解更多詳情,請上台灣創用CC計畫網站